企评社

被裁员举证材料清单(按情境增补,可导出)

勾你的情形 → 六组材料自动增补 → 逐条标「已备 / 拿不到」并写备注 → 导出清单带去仲裁

全程在你浏览器里完成,资料不上传、不留存;勾选进度只写在你自己的浏览器本地存储
先说清楚:这是按公开法条整理的自查清单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 口径来源是《劳动合同法》(第 16、21、26、38、40、41、42、46、47、48、50、82、87 条等)、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(第 6、27 条)与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(一)》(第 44 条)。 各地仲裁与法院口径有差异,金额与定性以你的合同、证据与仲裁/诉讼认定为准;涉及金额较大或时效快到的,先打 12333 或找法律援助当面问清楚。

最该先看懂的三件事

辞退你的那一头,法律上负有主要举证责任
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第六条: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,用人单位应当提供;不提供的承担不利后果。司法解释(一)第四十四条更直接: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、除名、辞退、解除劳动合同等决定发生的争议,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。所以你要做的不是把公司档案复印一份,而是把「存在过、在公司手里」这件事钉住。
最容易失手的,是当场那几句话和那几张纸
口头辞退不算数——务必要求出具书面解除通知并写明理由与依据条款(第 50 条同时要求出具解除证明)。被要求写「个人原因」辞职的,一签下去 N 和 2N 基本同时归零:先拍照留证、别签,改走第 38 条书面被迫解除。
最容易灭失的,是系统权限里的东西
被通知当天到当天晚上,钉钉/企业微信考勤、企业邮箱、内部系统、工作群、门禁记录就可能全部收走。先导出或录屏留证再谈,尤其打卡记录与工资条——这两样事后要公司补,多数公司会回答「查不到」。

收集进度

共 0 项 · 已备 0 · 拿不到 0 · 待办 0
勾选情形并逐条标记后,这里会列出「还缺什么」与「哪些该申请仲裁庭责令单位提交」。

你的情形(可多选,勾完清单会自动增补)

只勾得准的;不确定就先别勾,看该项说明再决定。选择会保存在你浏览器本地。

仲裁时效自查(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第二十七条)

仲裁时效一年,自你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。拖欠劳动报酬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一年限制,但劳动关系终止的,仍应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。

填入两个日期后给出一年截止日与剩余天数。

导出与操作

导出内容包含情形、逐条状态与你的备注,文件名带日期。导出与打印都在浏览器本地生成;本页不发起任何网络请求, 进度只存在你浏览器的 localStorage(换浏览器或清除站点数据即消失)。清空后无法恢复,需要留档请先导出。

被裁员时,证据到底该怎么收

先分清三档,别一上来就抄一张"证据大全"。真正决定输赢的材料其实分三档,做法完全不同:「你必须自己留的」——公司不会主动给你,例如录用通知、工资条、你把考勤导出来的那份文件;「法律要求单位提供的」——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第六条把这类举证责任压在公司身上,司法解释(一)第四十四条更把"开除、除名、辞退、解除劳动合同"的合法性举证整个交给单位,你要做的是把"这东西存在、在公司手里"固定下来,然后在仲裁中申请责令其提交;「易灭失需立刻固定的」——打卡记录、企业邮箱、工作群、内部审批,权限一收就没了,等你想起来已经取不到。清单里每条都打了这三档标签。

解除过程这一段,是全篇最容易当场失手的地方。第一,口头辞退在法律上极难证明,务必要求出具书面解除/终止通知,并写明解除理由与依据条款——理由写什么,直接决定这是第四十六条的 N、第四十条的 N+1,还是第八十七条的 2N。第二,你自己参与的谈话,录音在我国并不当然排除,实务关键是清晰、连贯、能辨认在场人、未经剪辑,并在举证时说明时间、地点与在场人。第三,被要求签「个人原因离职申请」的那一刻,就是最贵的一刻:以个人原因主动辞职,通常拿不到经济补偿,也拿不到违法解除赔偿金;如果确实是公司要让你走,正确动作是拒签并留存"公司要求你签"的证据,必要时按第三十八条出具书面《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》并保留送达凭证。

算钱要靠数字,数字要靠材料。经济补偿按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七条:每满一年一个月工资,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,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;月工资是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应发平均工资(含奖金、津贴、补贴),不是到手数。所以银行流水要按"应发"能看出来,年终奖与提成要有制度与核算依据;高薪还要对照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封顶、年限最多十二年的规则。这些数字的算法本页不重复实现,请用同在大类的离职补偿 N+1 计算器算金额,本页只负责"算这笔钱你需要凑齐哪几张纸"。

时效是一年,而且从"知道"起算,不是从你咨询律师起算。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第二十七条:仲裁时效一年;对拖欠劳动报酬的争议,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一年限制,但劳动关系终止的,仍要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。时效过期通常意味着对方一旦提出时效抗辩,你就败了。上面那个自查框给的是"最迟一天",不是安全线——真正稳妥的做法是尽早申请,别卡在最后一天。

关于本页的数据。本页是纯本地页面:情形选择、逐条状态与备注只保存在你自己浏览器的 localStorage 里,导出文件在浏览器内生成,页面不发起任何网络请求、不上传任何内容、服务器不留存你的任何信息;不使用 cookie 记录你的选择,换设备或清除站点数据后进度即消失。清单内容依公开法条整理,各地口径有差异,不构成法律意见,也不构成对任何具体案件结果的承诺。

常见问题

公司口头把我辞退,什么都不肯给,怎么办?

先别急着走,当天做三件事:把口头辞退「变成书面」——用微信或邮件向 HR 与主管发一句「根据今天几点几分的谈话,公司通知我被辞退,请出具书面解除通知」,对方的回复本身就是证据;要求出具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》(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五十条同时要求出具证明并在十五日内办理档案与社保转移手续);正常出勤到书面通知到手或被明确禁止进门为止,并记录门禁、账号被停的时间,避免被反过来说成旷工。公司坚持不出具的,用 EMS 寄《要求出具解除通知书与离职证明的函》并保留回执,由此造成的损失(如无法入职新单位)可另行主张。

公司让我写「个人原因」辞职,写了会怎样?

代价极大:以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解除,通常既拿不到第四十六条的经济补偿,也很难再主张第八十七条的违法解除赔偿金,而协议里往往还夹着「双方再无其他争议」的收口条款。正确做法是拒签,并把「公司要求你签这张纸」的记录留全(谈话录音、通知你的聊天消息、空白模板的照片)。如果公司确实存在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、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,可考虑依第三十八条书面通知被迫解除并主张经济补偿——注意这条路的《被迫解除通知书》理由要写准,建议先做法律咨询。

自己录的谈话录音,仲裁时能用吗?

你本人参与的谈话,自己录音一般不属于非法取得,实务中可作证据使用,但要满足:内容清晰连贯、能辨认在场人、未经剪辑、原始载体(那台手机里的原始文件)保留好,并在举证时说明录制的时间、地点与在场人。别只留一个剪辑过的片段——对方一旦质疑完整性,剪辑件反而伤到你自己的可信度。

微信、钉钉聊天记录截图够了吗?还要公证吗?

截图只是索引,不是证据本体:对方可以说「图是P的」。所以要同时保住原始载体——手机里那条消息不要删、群不要退、账号不要注销,必要时当庭演示。争议金额大或关键证据只剩聊天记录时,可以考虑公证或时间戳存证,成本高但抗辩力强。另外:把群成员列表、组织架构、你的部门与汇报关系一并截图,这些在离职后立刻就看不到了。

哪些东西本来就该由公司拿出来?我还要不要自己留?

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第六条: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,用人单位应当提供;不提供的承担不利后果。司法解释(一)第四十四条进一步明确: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、除名、辞退、解除劳动合同、减少劳动报酬、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发生的争议,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。考勤原始记录、解除决定与依据、工资发放台账、绩效考核与培训记录通常就在这一类。但你仍然要自己留一份「能看出它存在过」的东西(打卡页面截图、工资条照片、系统页面录屏)——因为公司回答「没有记录」时,你得先让仲裁庭相信这类记录本来就该有。

一年时效怎么起算?过期会怎样?

自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(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第二十七条);因主张权利遭对方承诺履行等情形可以中断,对方原因造成客观障碍可以中止。拖欠劳动报酬的争议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一年限制,但劳动关系终止的,仍须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。过期后对方提出时效抗辩且无中断中止事由,请求通常会被驳回。所以本页给的一年截止日是「最迟一天」,不是安全线。

我的资料会被上传吗?

不会。本页是纯本地页面:情形选择、逐条状态与备注只保存在你自己浏览器的 localStorage 里,导出文件在浏览器内生成,页面不发起任何网络请求、不上传任何内容、服务器不留存你的任何信息。被裁员涉及的材料往往很敏感(工资、合同、录音),所以这类页面本就不该有后端。清进度前记得先导出,清空后无法恢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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